留证举报!养老机构这些行为属于非法行医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 实习生 孙昕 杨祎莎 通讯员 曹仲辉)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一些不法分子似乎看到“巨大的市场需求”,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养老诈骗。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群体辨识“养老诈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省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宣传中心提醒:谨防养老机构非法行医!

一、什么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和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

二、非法行医有何危害?

1.非法行医者多数未学习过专业的医学知识,经常会误诊、漏诊,加重患者病情,延误抢救时机。

2.“黑诊所”为了降低成本,购进的廉价劣质器械无国家批准文号、无质量安全保证。药品中也不乏假药、劣药和过期失效药,不仅无疗效,还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

3.就医环境恶劣,不具备消毒设施,甚至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极易造成交叉感染。

4.非法行医者居无定所,出了问题一跑了之,患者维权困难。

三、养老机构非法行医常见类型有哪些?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2.承租正规医疗机构科室或病房,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3.违法聘请所谓的“专家”开展“义诊”,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

四、如何快速识别非法行医?

1.不能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材料。

2.行医者不能提供《执业医师证书》。

3.医疗设施简陋,就医环境恶劣。

4.由于卫生健康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黑诊所”多将药品放在“诊所”外的其他地点,躲避查处。

温馨提醒:老年朋友要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如遇非法行医或发现可疑线索请妥善保存相关病历、药品、票据等证据并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举报。

五、跨地点违法执业,罚款1万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相应的,其第五十七条明确指出,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六、未按注册执业地点、类别、范围执业,罚!

《医师法》规定:医师不按照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生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医生或者医疗机构超出注册执业类别范围行医,如内科医生接诊儿科病人,或外科医生对病人进行妇科治疗等,都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执法中常遇到的违法行为,不但扰乱行业秩序,更不能确保患者健康安全。特别提醒的是《医师法》对医师不按照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的界定,更准确地将其指定为一个省或者一个县的行政区划,而不是之前大家认为的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是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3月正式实施的新医师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一些人并没有医学资质开展诊疗活动,但为了躲避处罚,甚至为了便于行骗,于是就打起了歪主意——伪造或借用他人的医师证。这里要提醒各位医生,千万不要随意把自己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借出或卖出。

八、五种违法行为可能被“吊证”

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工作中存在这5种违法行为可能被“吊证”。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二拒绝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紧急处置或者不负责任延误诊治;三发生突发事件时不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遣;四未按照规定报告发现传染病、医疗事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假药或者劣药、可能与药品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或者不良事件等;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九、养老机构内部非法行医的表现形式

各涉医的养老机构及社会力量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从事诊疗活动,否则将构成非法行医。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行医资质医疗机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2.养老机构内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3.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虽有行医资质,但资质已过期仍然开展诊疗活动的;

4.养老机构内相关人员虽有行医资质但资质已过期或暂停执业期间仍然开展诊疗活动的;

5.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执业的;

6.养老机构内医务人员虽有行医资质但未按照注册执业范围执业的;

7.发生在养老机构的其他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牢记防养老诈骗顺口溜

老年产品要注意,保健养生有猫腻。

飞来大奖君莫喜,反复套路洞无底。

千里情缘一线牵,虚情假意来套钱。

古董字画多探究,骗取钱财是目的。

以房养老是骗局,不可盲目抵房产。

来电代缴社保费,切勿转账不轻信。

诈骗形式花样多,声音好听又会说。

如果您不细分析,陷阱处处等着您。

平安提醒多注意,遇到诈骗要报警。

合法权益受侵害,遇事找法是硬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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