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十大措施”赋能人才要素 湖南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卢小伟]

华声在线6月23日讯(记者 卢小伟 通讯员 曾鹤群 唐振宇)记者日前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湖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要素资源紧缺现状,省人社厅近日联合省工信厅制定印发《人才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支持措施》,大力推动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十条措施”具体为: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项扶持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贯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能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职称专场评审,助力搭建博士后等科研攻关平台,单列政府津贴等人才计划指标,引导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兴业,开展专家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以及强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资源供给。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22日止,其中本措施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依托“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卓越工程师培养专项,定向调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推荐参加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特色培育项目,每年定向培养600名左右数字技术工程师。

“新湖南贡献奖”中小企业先进个人重点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中遴选;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个人或团队参评“湖湘制造先锋”,获奖者视贡献程度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校企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培训培养中级工、高级工的,每年分别按每人6000元、8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开展湖湘工匠引领计划,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突出成就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在评选湖湘工匠时给予倾斜。

积极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在原有高级技师资格基础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并与岗位工资挂钩。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对处于行业领先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的,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博士后站点建设、博士后科研项目和日常经费加大资助力度。

在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省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中,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列推荐选拔指标,进一步加强企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产业顾问”“首席专家”等特设岗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到企业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并取得合法报酬,服务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务晋升、岗位竞聘、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等重要依据。

各项具体措施详见湖南省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链接:http://rst.hunan.gov.cn/rst/xxgk/tzgg/202206/t20220622_26400226.html)。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共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97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2家,吸纳就业达4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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