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进口肉与肉制品等18类产品 必须先采用官方推荐模式进行注册

[来源: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卜岚]

三湘都市报12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今日,记者从长沙海关获悉,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规定》明确,肉与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8类产品,生产企业需采用“官方推荐注册”模式,18类以外其他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则采用程序较简化的“企业自主申请”模式,从而进一步提升注册管理效能。

《规定》指出,18类产品包含了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为多久?对此,长沙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内,通过注册申请途径,向海关总署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同时,新版《管理规定》也放宽了发起延续注册的时间,由之前的需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发起延续注册申请,调整为在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即可。

此外,已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撤销其注册并予以公告:因企业自身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向中国境内出口的食品在进境检验检疫中被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情节严重的;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存在重大问题,不能保证其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的等等。

广告

评论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