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提前两个月在全国率先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龙腾 石竹 欧中浩 黄昌华]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主持召开全省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华声在线8月4日讯(记者 龙腾 通讯员 石竹 欧中浩 黄昌华)“湘西州完成最后1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发证匹配……”日前,微信工作群传来的这个信息让省、市、县各级排污许可工作人员激动万分,这标志着2020年湖南全省所有行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了解,截至7 月 31 日,湖南省共计完成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86389家,其中发证10280家,限期整改802家,登记管理52551家,关闭或不予发证登记企业22756家,实现发证、登记双清零,名列全国第一。

(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主持召开全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推进会)

创新推动“排污许可”,造就“湖南速度”

据了解,全省二污普入库排污单位77041家,摸底排查新增11372家;4月20日已完成33个行业15791家,7月31日前,共需完成91个行业 67231家。时间紧、任务急!

“越是有困难,越要迎难而上!目标不能变,压力不能减。”省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在7月份的工作调度会上再次强调,并亲自调度,全力帮扶有困难的市州推进工作。副厅长潘碧灵在微信群里鼓励大家:“我坚信,有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厅党组的大力支持,有全省上下排污许可战线干部和职工的团结拼搏、齐心协力,一定能够如期圆满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管理的工作任务!”

为确保在七月底91个行业发证、登记率均能完成100%,全省统一加快频率,通过日调度、周计划、半月简报、月通报,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采用简报、微信、短信、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丰富调度形式,细化调度内容,有效传导压力,有力推动工作。针对工作进度滞后,可能按时间节点要求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通过现场调度及培训指导加强督促;对地方政府不重视、问题严重的地区,通过约谈、督办指导、现场帮扶等方式,提高效率。

同时,各市州建立健全了激励考评机制,把工作目标、任务进展、岗位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主动作为。其中,长沙市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推进实施,县市区分局联合园区、街(镇)组成片区工作组,建立帮扶服务机制,采取集中培训指导和分散上门到户的形式;常德市发证办每周一准时召开会商会,每周一期简报,每月召开一次分管领导通报会,开展发证比拼,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态势……

7月19日,常德市率先冲线;7月23日,张家界市再传佳音;“长沙经开区清零”“株洲攸县提前完成”……短短数天里,各市州、县市区,任务全面完成的好消息接踵而至。

(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技术团队在怀化帮扶排污许可核发工作)

帮扶指导,靠前服务,助推排污许可全覆盖

针对本省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湖南省91个行业7月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帮扶指导工作方案》,厅环评处统筹安排,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牵头负责,长沙环保学院、省环科院等5家技术单位共同参与,组建14个市州帮扶小组共计60余位专家和技术骨干,通过下沉县市区、乡镇开展现场帮扶指导,面对面指导企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

2020年发证任务重、技术难度大。为此,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对91个行业逐一明确行业技术团队,各技术团队按照分配的行业任务,明确到具体负责的专家,在湖南排污许可技术群里积极回应和解答各市州的技术问题,对91个行业核发技术规范内容及填报审核要点进行讲解,制作播放行业视频。

同时,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还联合长沙环保学院制定了每月培训计划,由学院负责对各市州排污许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和线下技术培训,结合行业分布特色和市州管理水平,分片区开展培训,通过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许可证核发人员业务水平。仅7月份,长沙环保学院组织了6场线下培训,为许可证高效率、高质量核发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还专门邀请国家排污许可第六包保组的领导和专家来湘现场帮扶指导、推进工作。

(国家排污许可第六包保组在常德市调研指导)

加强复核,常态监管,确保发证质量

为确保发证质量,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组织专家抽取部分已核发的许可证进行复核,对抽查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如发现属于行业或地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在工作群内给予提醒,有利于基层许可证核发人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通过定期抽查和问题反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还参考和借鉴了试点市、县的相关经验,推广建立了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一企一档”和“回头看”等工作机制,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环境日常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湖南将继续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工作和日常监督监管,积极强化舆论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通报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情况。对整改进度缓慢或滞后的排污单位以信息平台、现场告知等方式进行提醒,对于排污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以及未在整改期限内取得排污许可证且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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