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市城区有13个上牌点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郑翔]

我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今后不按规定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道路行驶

郴州日报3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翔)“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车牌了。”3月30日上午,在市城区人民中路和国庆北路交叉口的花台交通岗旁,市民李先生从交警手中接过黄色的临时车牌后,开心地说。

当天,我市城区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有5年驾龄的李先生一大早就来到花台交通岗旁的登记上牌工作点,准备申办车牌。“我拿着身份证、车辆购买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来到登记上牌工作点后,在交警的指导下,通过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自助办理了登记,然后交给交警审核,审核通过后,就领到了车牌,整个过程不超过10分钟,十分便捷。”李先生说。

当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城区设立了13个登记上牌工作点,包括国庆北路与升平路交叉处金阳宾馆旁、人民中路与国庆北路交叉处花台交通岗旁、北街与东街交叉处东西南北街口银行门前、国庆南路与燕泉路交叉处罗家井交通岗旁、青年大道与五岭大道交叉处鼎福楼交通岗旁、五里堆路郴州卷烟厂门前、南岭大道下湄桥加油站对面轴承厂门前、苏仙北路与市二中路交叉处苏仙岭福地广场进口处、苏石路与郴江大道交叉处老政务中心门前以及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六大队的车管所办证大厅,为广大电动车车主开展注册登记和上牌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有10万辆左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获得国家强制CCC认证、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电池电压不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条件,车主在办理上牌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车辆来历凭证(发票或者收据)、产品合格证以及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审核通过后发放绿色车牌;而2019年4月15日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办理临时注册,车主办理时需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车辆来历凭证(发票或者收据)以及产品合格证,经审核通过后发放黄色临时车牌,临时车牌过渡期为3年。

广大电动车车主需注意的是,有这些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包括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擅自拼装、改装的;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此外,今后不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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