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丨1941年,2月5日是农民节

[来源:潇湘晨报]

▲1943年2月5日湖南《大公报》2版,庆祝农民节的报道。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我国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其实早在1941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就曾设立农民节,只不过国民党根本未把农民利益当作紧要的事,这个看起来为农民设立的节日,只在城里召开,许多农民不知,徒有其表,当时备受非议。

农民节设立前,农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

1939年到1947年,国民政府新设立全国性的节日18个,农民节是其中之一。国民政府是1941年3月决议设立全国性的农民节的。在此之前,1939年,四川省政府即已经有举行农民节的纪念活动。这年1月,四川正式规定当年的立春日为农民节,“通令各县府于是日作普通宣传,举办农作物展览会”。在四川设立农民节之前,1935年,实业部曾通令全国,要求“于春耕期内,举行春耕运动”。

“抗战的基础在于广大的农村。”抗战初期,蒋介石即如此昭示国人。后来,在1945年的农民节前一天,蒋介石又发表言论肯定农民对抗战的贡献:“今日陪都举行农民节与感功节纪念大会,中正特对全国同胞说明吾人必须感谢先农与重视农民之意义……我农民同胞胼手胝足,终岁勤劳,全国国民一切养生之资,赖农民而供给,中华民族世代优良之德性,由农民而绵延。抗战八年,农民同胞努力生产,或供给军粮,或充实军用,或协助运输,或致力劳役,鄙夷军事,厥功尤伟。至于兵源之供给,亦大多数出于农民,我农民忠勇坚毅之爱国精神,实为抗御强寇最大之力量……”

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的农民节,国民政府感恩于农民作出的巨大贡献,又将本年的农民节特定为“感功节”。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历史上长期重农轻商,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在现代工业刚起步不久的民国,农业和农民依旧是当时这个危机重重的国家的主要支撑。南京政治学院政治理论二系的陈惠惠在其论文《国民党对社会时间的利用与制作——民国农民节研究》中认为民国政府在设立农民节前“我国广大的农村社会正遭受着地主的沉重压迫,剥削盛行,租佃关系恶化,农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农村社会处于总崩溃的边缘”,此背景下,“对农民的贡献适时地进行颂扬、感恩,显示政府对于农民问题的关注,培养农民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感,对于鼓励农民安心生产,发展农村经济,无疑显得十分重要”,因此有了农民节。

农民不知有节,只知道可以领种籽

因为立春日每年较前年都有一日或两日浮动,所以,1941年国民政府决议设立全国性的农民节时,将时间固定在了2月5日。

1943年的农民节正好是立春当日,又恰逢大年初一,还恰逢中英、中美刚签订“平等互惠新约”不久,所以,当时长沙虽有战争的威胁,但根据农民节次日长沙大公报的报道,“到省首长及代表共千余人”在长沙的中山纪念堂举行了庆祝大会。该庆祝大会由长沙市长王力航作“主席报告”。

我们的印象中,国民政府各种命令,基层执行起来总会有偏差——1946年,湖南省会各界代表300余人纪念农民节便不是2月5日,而是2月4日,因为2月4日才是真正的立春日。

这个看起来是为农民设立的节日,实际上却并未获得广大农民的认同。因为农民节的纪念大会,基本都是在城市举行,所以,除极少数农民代表外,鲜有农民参加。农民节纪念活动中的纪念仪式、领导训话,因为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农民对这种旨在塑造“驯顺性”农民的训话也不感兴趣,陈惠惠等研究者认为“农民的思想意识深处也并没有将其真正当作自己的节日”,国民政府农林部在《三十六年度农民节纪念实施办法》中也坦承之前的农民节存在“许多农民不知有节,但知可以领到农具和种籽。所以挤在大门外候领种籽的人远超过会场里的人数”的现象。

撰文/本报记者刘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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