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毫主持召开省委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会议 定了这几件事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贺佳 周帙恒]

杜家毫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强调

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改革

确保全年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许达哲李微微出席

华声在线10月21日讯(湖南日报记者 贺佳 周帙恒)今天下午,省委书记杜家毫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八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有关改革方案。他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改革,确保中央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全年改革任务圆满完成。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许达哲,省政协主席李微微出席。

省领导许又声、陈向群、傅奎、黄跃进、黄兰香、张剑飞、蔡振红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切实增强科技创新思维,力求在人才培养、环境优化、干部选拔等方面与创新更好地相配套,真正把科技理念、创新思维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把握创新发展机遇,积极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培育新动能、创造新优势、实现新发展。要推动创新举措落地生根,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创新环境。

会议指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厘清职责,切实解决一种税“两家管”的问题。要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特别是要加强涉税信息的共享共用,构建全覆盖的财税综合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要便民利民,打出办税便利化“组合拳”,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纳税服务。要依法治税,加强监管,防止“过头税”、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加强纳税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会议强调,湖南是人才大省,要坚持服务大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围绕实施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培育新兴领域人才,围绕补齐发展短板培育特色人才,围绕各类产业园区发展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努力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要坚持深化改革,紧扣制约人才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把做大人才基数与抓住人才“关键少数”更好地结合起来,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要坚持党管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明确责任主体,不折不扣全面落实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提高工作效能。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与合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确保中央各项改革方案、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当前,我省全年276项改革任务、50个重点改革事项,90%以上已完成节点任务或正常推进,要强化责任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强化发展意识,以改革促发展,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为人才建设“松绑”

——解读《关于深化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湖南日报记者 周帙恒 贺佳

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和核准的岗位限额内,可按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事业单位可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设岗位;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随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为人才建设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自主空间。

这份《意见》紧扣湖南人才发展中的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培养造就急需紧缺人才、加强党管人才等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明确了一系列相应的改革措施。

事业单位可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设岗位

《意见》分五部分二十一条,包括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健全重点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和完善人才工作保障体系等。

其中,在改革人才管理体制方面,《意见》提出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对高校、公立医院等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

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由红军介绍,在《意见》起草调研中,基层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编制动态管理方面,目前教育、卫生计生等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的中小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主要是结构性短缺,因此《意见》提出了“加快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完善编制统筹分配使用的联动机制”。

另外,《意见》还提出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立、撤并除党政管理机构外的专业技术机构,允许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调整专业技术岗位。

针对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意见》提出设立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所聘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到其他岗位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后,特设岗位自动取消。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可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

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在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方面,《意见》要求制定职称制度改革办法,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横向课题与纵向课题指标要求同等对待。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为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进行职称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参评职称资格初审,评审委员会和相应系列(专业)职改部门复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将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给市州。制定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办法,条件成熟、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的科研院所、高职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另外,《意见》提出,“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给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入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由红军解释说,这一改革措施赋予了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

湖南出台建设科技强省实施意见

华声在线10月21日讯 (湖南日报记者 周帙恒 贺佳)根据今天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我省将奋力打造新一轮产业和科技革命的重要供给源、创新要素和创新文化的聚集中心、在相关重大关键领域领跑全球的创新枢纽和创新高地。

《意见》提出了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等11项重点任务。其中在培养和聚集高端创新人才方面,《意见》提出,对于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在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每个团队资金支持,建设高标准国际化社区,推进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社会保障等政策有效衔接。

在创新体系布局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长沙·麓谷创新谷”、“株洲·中国动力谷”和“湘潭智造谷”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完善环洞庭湖地区现代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水安全和水生态领域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加速培养湘南创新发展极,打造有色金属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创新型产业集群;推进湘西、湘中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科技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物医药、智能农业装备、特色旅游和文化创意等创新型产业集群。

另外,《意见》还提出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健全创新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各类人员的尽职免责机制等。

湖南启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

湖南日报10月21日讯 (记者 周帙恒 贺佳) 今天,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

2015年11月,中央下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结合外省做法和我省实际,《意见》对我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事项进行了梳理,对收费基金征管职责、规范税收征管机制、完善税收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细化,同时增加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等我省特有的内容。《意见》包括了理顺征管职责划分、规范税收征管机制、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7大类49项改革任务。

根据《意见》,我省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由地税部门征收。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及代征的工费经费继续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或代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省还将改进年度收入预算控制方式,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依托省级统一“云平台”,建立全省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归集财税综合信息,保障国税、地税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费)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相关专题:杜家毫报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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